各乡镇(街道):
广场舞因为其健体、健心、健美等特性和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肯定,同时也成为社区文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和内容。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合力营造人人知晓、积极向上、温馨和谐的创文工作氛围,增添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力,为广大广场舞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交流提高的平台,决定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之“舞动文明·共享幸福”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积极推动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组织引导和艺术指导,让广场舞成为时代新风的绚丽载体。
二、活动内容
1、比赛时间:2019年4月
2、活动对象:湘乡市各乡镇(街道)社区组队参赛。
3、活动地点:海选、复赛设在百嘉香营销中心前坪,决赛设在蒋琬广场。
4、参赛群体:湘乡市热爱广场舞的人群
5、比赛场次:通过海选、复赛、决赛的方式
A)海选2场: 4月20日、21日
B)复赛1场:时间待定
C)总决赛及颁奖典礼:时间待定(晚上)
(比赛场次依据当时报名参加队伍数量为准,比赛时间如遇雨天则延后)
三、参赛条件
1、活动报名:活动报名地点设立在湘乡人民广播电台龙城之声(地址:燕兴华城旁法治广场湘乡广电三楼,电话:
56688942/56788942);各代表队可通过队长或发起人到到现场填写报名表格报名,报名日期截止至4月17日。
2、参赛作品:以公众可以广泛参与的群众舞为主导,不分舞种,可从各种群众舞中自行选定并加以改编。
3、各参赛队伍人数控制在15-30人,要求服装统一,每支参赛队伍自备舞蹈伴奏,每首伴奏音乐限5分钟以内。
4、参赛服装统一、美观大方,符合参赛广场舞特点。
5、参赛的轻器械,要求安全、美观,不允许使用锋利、具有伤害性器械。
四、内容形式要求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唱文明、和谐社会,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的创作或表演形式具有新意和创意。
3、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4、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5、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五、比赛规则
1、比赛评分标准:100分制
2、评分内容:
(1)精神面貌饱满,服装整齐统一及音乐 (10分)
(2)有集体荣誉感,动作整齐一体化 (30分)
(3)动作协调标准,富有一定的美感(20分)
(4)准确掌握节拍,不抢拍、不拖拍 (30分)
(5)舞蹈动作难易程度,专业技术分(10分)
评委根据参赛队伍的表现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取平均分。
3、比赛规则:
海选:各参赛队抽签决定上台顺序。每支代表队上台表演,表演结束评委现场打分亮分,并有专业舞蹈老师进行现场点评。
复赛:由海选赛晋级队伍再次现场pk,晋级10支队伍。
总决赛:复赛产生的10支晋级队伍进行比赛,决出冠亚季军队伍,并现场颁奖。
4、奖项设置:根据最后总决赛的得分高低界定。为获奖队伍颁发证书及相应的奖金。
冠军:现金5000元
亚军:现金3000元
季军:现金2000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社区要积极组织发动,动员社区广场舞队伍积极参加,积极组织本社区参与“舞动文明·共享幸福”广场舞大赛。
2.确保活动效果。组织活动的单位、全市参与活动的单位要加强领导,保障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通过此次活动着力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和提高水平的平台。
3.强化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加大“舞动文明·共享幸福”广场舞大赛的整体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活动氛围,努力使本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湘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