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文明委发〔2018〕1号
关于印发《湘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及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和垂直双管各部门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湘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及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湘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湘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及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大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湘党办发〔2018〕1号)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在全市开展普及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加快发展壮大我市志愿者队伍,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道德风尚。现就做好普及志愿服务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努力营造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我市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体系要求,以七大志愿服务示范岗为抓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示范活动,并广泛宣传发动更多的人参加志愿者组织,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文志愿服务氛围。
(一)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市文明办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市民政局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团市委协助民政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妇联、老干局分别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和夕阳红志愿服务示范岗;卫计、东山学校、政务中心推行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岗;市直各单位坚持文明劝导常态化。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活动、有制度成立志愿者队伍,在广场、车站、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和医院、政务大厅、单位窗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二)加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大力发展注册志愿者。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要求,动员干部职工加入注册志愿者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单位总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争取达到30%,村(社区)要争取达到10%。所有注册志愿者要建立台账,市民政局对每名注册志愿者进行备案。
(三)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在规定的责任区开展文明劝导、学雷锋示范岗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人人“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志愿服务时间
文明交通劝导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上7:30—8:30,下午17:00—18:00(冬季)、17:30—18:30(夏季时间),遇法定节假日则按调休时间上岗(雨雪天气除外、遇重大特殊活动另作时间调整)。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岗按照具体情况安排值勤时间,“白衣天使示范岗”要求在医院门诊大厅每天有志愿者值勤,“教师志愿服务示范岗”要求在休息日和节假日有志愿者值勤,“阳光政务志愿服务示范岗”要求工作日在政务大厅全天有志愿者值勤。
四、志愿服务地点
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地点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见附件),“白衣天使示范岗”设在相关医院门诊大厅,“教师志愿服务示范岗”设在东山学校旅游区,“阳光政务志愿服务示范岗”设在政务中心大厅。
五、志愿服务内容
(一)坚持文明劝导常态化
1.对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人进行劝导;
2.对乱闯红绿灯的行人进行劝导;
3.对行人乱丢乱吐的行为进行劝导;
4.对沿街门店不整洁、乱堆杂物、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5.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
6.对车辆乱停乱放、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7.对老弱病残或问路的行人提供帮助;
8.发现交通事故及时报案,并协助交警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二)推行学雷锋志愿服务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二医院、妇幼保健院“白衣天使志愿服务示范岗”为门诊和急诊患者提供导医、导诊、排队、咨询、协助打印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等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陪同检查、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阅读报刊杂志等服务。此外,鼓励或安排白衣天使利用节假日到社区、学校、农村、社会福利和残疾人康复机构为群众提供诊疗、健康教育宣传、咨询、预约诊疗、康复辅导等服务。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现场,参与劝烟活动、提供健康保健宣导、现场医疗救援等志愿服务。
市东山学校“教师志愿服务示范岗”在教师队伍中招募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黄金周等游客高峰期及重大活动期间,在东山书院旅游景区向游客提供讲解、旅游、文明劝导等服务。
市政务服务中心“阳光政务志愿服务岗”秉承“服务不中断、服务不打烊、服务无距离、服务更优质”的服务承诺,每周星期五下午根据办事群众需求延长一小时下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办证服务。利用休息日为我市大型企业、重点项目或特殊人群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切实推动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上班时间无法外出办事、下班时间窗口不能办事”等困扰。在办事大厅一楼设有咨询、复印、刻章等服务点,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指引服务;在大厅二楼设有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点,两名工作人员值班,为不会使用电脑的办事群众免费提供网上申报、表格下载、网上咨询、文件资料扫描、打印等服务。
六、工作安排
(一)机关干部志愿服务示范岗:由各单位班子成员带头,在规定时间、规定责任地段开展文明劝导服务。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直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一把手
(二)青年志愿服务示范岗:云门广场
责任单位:团市委 责任人:谢驰
(三)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岗:桑梅路和大将路交口
责任单位:市妇联 责任人:彭艳
(四)夕阳红志愿服务示范岗:镇湘桥红绿灯路口
责任单位:老干局 责任人:冯琳
(以上4个示范岗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湘乡市机关干部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安排明细表)
(五)白衣天使志愿服务示范岗:人民医院、二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责任单位:卫计局 责任人:罗思聪
(六)教师志愿服务示范岗:东山学校 责任人:傅建华
(七)阳光政务志愿服务示范岗: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冯秋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责任单位要把开展文明劝导、学雷锋志愿服务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按照分工要求,组建并安排好志愿服务队伍,做到日常工作与志愿服务“两不误、两促进”。
(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上岗期间志愿者需统一穿戴湘乡市志愿者马甲和帽子,手举文明交通宣传牌或小红旗,分别站在红绿灯路口的四个方位(两个单位合站一个路口的,每个单位至少安排2人在岗),通过手机下载APP志愿汇进行签到(团市委负责指导安装并考勤统计),要做到按时到岗,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上岗期间杜绝玩手机、吃零食、抽烟、嚼槟榔、打闲讲等不文明行为,特别要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三)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市创建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将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并纳入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对组织得力,志愿服务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挖掘和展示文明交通志愿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志愿者,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行列中来,使更多的人成为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