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湘乡网 - 专题报道 2017-09-13 09:50:22

    湘乡文明办通[2017]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会议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方案》文件要求,根据省文明委和湘潭市文明办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树立文明乡风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推动移风易俗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突出专项治理、破除陋习,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为建设“实力湘乡、幸福龙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先进引领。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人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和相关市直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不良风气的背景情况,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坚持疏堵结合抓整改,有针对性的解决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人情往来负担沉重等方面的问题,做到对症下药。

    3.坚持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纷繁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必须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4.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既继承传统又转化创新,使民间习俗与时代精神相契合相适应,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一村一策”,做到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

    5.坚持常态长效。要把革除农村陋习、倡导文明新风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主要任务

    重点开展移风易俗八大行动

    1.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提质行动。加大农村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的建设、整合力度,继续推进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创造条件。加快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道德讲堂、公益宣传栏、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建设提质,在开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阵地的同时,也擦亮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的品牌,让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感受浓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各乡镇办事处)

    2.核心价值观融入行动。结合农村特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入脑入心。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牵头组织开展价值观宣讲进基层活动,开展菜单式、分众化宣讲。本市媒体开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专栏,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形式,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天见屏见网。各乡镇办事处要采用移风易俗公益广告、文化墙、文化长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农民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湘乡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办事处、中国湘乡网)

    3.文明村镇创建行动。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创建,构建文明村镇创建的道德细胞和家庭细胞。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组织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共建,形成以城带乡、文明共建的良好局面,力争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村镇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经局、各乡镇办事处)

    4.婚丧礼俗整治行动。要大力开展科学世界观和无神论教育,反对封建迷信和邪教,抵制愚昧落后。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大力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事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省、市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和奢侈浪费歪风,以良好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各乡镇办事处)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全面开展清垃圾、清杂物、清庭院工作,力争达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标准,做到村内无暴露可视垃圾,石头堆、柴草堆、杂物堆摆放有序,道路和院内外干净整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精心组织安排,努力打造农村环境整治精品工程,在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真正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到村、到组、到户的包保责任制度,做到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同治办、市农业局、各乡镇办事处)

    6.农村传统文化保护行动。坚持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与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针对植根乡村的节庆活动、民俗等传统文化,结合乡村文化院落、乡村公共文化场地等,建设一批传统文化表演场所。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在辞旧迎新、慎终追远、缅怀先贤、阖家团圆、孝老敬老中弘扬文明新风。(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各乡镇办事处)

    7.乡风评议深化行动。坚持在上深化乡风评议,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孝敬老人、保护儿童、诚实守信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

    8.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行动。注重挖掘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重点人群的影响和带头作用,突出表彰宣传作出重大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榜样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农村群众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湘乡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办事处、中国湘乡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镇办事处、相关市直单位要将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安排,精心谋划具体措施,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2.强化督查,注重考评。把移风易俗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体系,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婚丧喜庆新风俗。市文明办将对各地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进行实地暗访,暗访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底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3.总结经验,及时推广。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将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学习宣传纳入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层层做好宣传教育,强化制度约束和管控,引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湘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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