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湘乡网 - 专题报道 2016-04-11 16:13:18

    湘创办通〔2016〕2号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劝导

    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垂直双管各部门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要求,充分调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市民素质,提升湘乡文明形象,市创建办决定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在城区各街道、各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工作日每周周五下午(冬季时间2:30-5:30,夏季时间3:00-6:00),重大节日和重要时点上午7:30-12:30,下午2:00-6:00。提倡各单位的党组织、团组织、工会在节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二、活动地点

    城区各街道、各路口。

    三、活动内容

    各责任单位要协助交警、城管部门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

       (一)红绿灯路口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内容。

    1.对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的行人进行劝导;

    2.对乱闯红绿灯的行人进行劝导。

       (二)责任路段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内容。

    1.捡拾干净责任区域内绿化带、人行道垃圾;

    2.清洗、擦拭公交候车站座椅,确保候车站座椅干净;

    3.对沿街经营户店面不整洁、出店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4.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施工作业不文明现象等进行劝导;

    5.对行人乱丢垃圾、乱穿马路的行为进行劝导;

    6.对车辆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确保责任路段车辆不占盲道,有序摆放。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责任单位要把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按照分工要求,组建并安排好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伍,做到日常工作与文明劝导“两不误、两促进”,并于4月15日之前将人员安排表报至湘乡市创建办,人员安排表需明确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责任领导、联络人,并由党政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文明劝导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时到岗,不早退、不脱岗、不误岗,上岗期间杜绝吃零食、抽烟、嚼槟榔、打闲讲等不文明行为;做到不聚岗、溜岗;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市创建办将于4月中旬开始,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同业对标考核、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核。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文明劝导员在上岗期间,需统一佩戴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标志,以展示文明劝导志愿者良好形象,营造人人“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广电台和网站要及时挖掘和展示文明劝导志愿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志愿者,大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列中来,使办更多的人成为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者。全市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宣传本单位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良好行为,同时请将相关情况报送至湘乡市创建办,创建办将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结合实际,推选出年度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志愿者,作为考核加分依据。湘乡市创建办邮箱:xxscjb@163.com,创建办联系电话:0731-56770727。

    附件:

    1.湘乡市红绿灯路口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安排明细表

       2.湘乡市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责任路段划分明细表

     

     

    湘乡市红绿灯路口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安排明细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3b0cea96b9a386aa9a425ad705e8d89a.docx (18.12 KB)

     

    湘乡市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工作责任路段划分明细表.xls
    文件类型: .xls 74c7a75b611064338285d2cfd6893a40.xls (25.50 KB)

     

    湘乡市“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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